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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文章来源:娄底侨联 发布时间: 2010-07-05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侨眷指国外华侨在国内的眷属。包括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(含媳妇、女婿)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儿孙女、外孙儿外孙女。还包括抚养人和生活主要来源依靠华侨的其他亲属。华侨回国定居后,其在国内的亲属仍视为侨眷。外籍华人在国内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,也同样视为侨眷。
为了维护归侨、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,发挥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优势,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祖国而奋斗,党和政府制定了对华侨、侨眷的基本政策,即“一视同仁,不得歧视,根据特点,适当照顾”。并制定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。